“嘀嘀”商标侵权案入选2016年杭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调解案例

发布时间:2017-04-28

2017-04-28 黄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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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2016年杭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调解案例

——“嘀嘀”商标侵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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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5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2016年杭州法院十大知识产权调解案例”,杭州妙影微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园区妙影电子有限公司诉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2014】浙杭知字第308号)成功入选。该案同时也入选“2016年浙江法院知识产权十大调解案件”。

该案由本所高级合伙人律师许戌枫、原本所律师贾宏担任原告代理人主办,由许戌枫律师团队协办。(下图为该案的庭审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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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嘀嘀”商标侵权案是在“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产生的新型商标专用权侵权纠纷,涉及到商标领域诸多新型、典型问题,使本案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诉求确定、谈判协商等方面存在较多法律和利益上的障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对本案予以高度重视,在庭前多次组织专家讨论及进行双方的证据交换,并首次以网络及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庭审的全部过程,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经法院调查审理,本案主要的争议焦点包括了商标在商标法意义上使用的认定标准;商标是否构成相同或类似的界定;嘀嘀商标区分的是服务还是商品;使用行为是否会构成消费者的混淆以及赔偿数额计算方法。针对上述问题,本所代理律师始终本着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坚持诉调结合的策略。一方面,全面、细致地分析了案情,充分、详尽地准备证据,固定小桔公司的侵权事实;另一方面,在估算出如果胜诉,法院能支持的赔偿金额也不会超过两百万元的情况下,利用小桔公司筹划上市的迫切心理,积极尝试与之谈判和解。此外,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也积极与双方协商,努力促成双方达成调解,以期取得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本案的争议达成和解,为此类新型的商标侵权案件提供了解决争议的优良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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