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旭荣律师出席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公开听证会

发布时间:2017-04-25

2017-04-25 楷立任旭荣 

旭荣律师出席

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案件公开听证会

6363125496287468137212743.jpg



2017年4月21日上午,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李某、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系我市下城区检察院贯彻2016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办法》之规定,首次就该院侦办的李某、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一案是否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条件,举办公开听证会。


6363125496342068229410737.jpg

本次听证会出席人员包括:案件相关人员,即犯罪嫌疑人李某、刘某某及辩护人,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领导,被害人近亲属。各界代表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高校学者。市、区检察院相关人员,有市检察院公诉二处、下城区检察院纪检组、公诉科及案件侦查部门相关人员。本所任旭荣律师作为刘某某的辩护人应邀出席。

会议由下城区检察院分管公诉工作的副检察长主持。听证会首先由经办案件的公诉人介绍李某、刘某某涉嫌滥用职权罪基本事实,并展示相关证据、介绍案件侦办情况,所适用的法律,以及有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办法等。然后由犯罪嫌疑人陈述意见,辩护发表辩护意见,被害人亲属陈述意见。主持人归纳案件处理核心焦点问题。最后与会人员就案件事实向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问,向检察机关了解与本案有关的事实与法律。在此基础上与会人员就听证情况发表案件处理的结论性意见。

李某、刘某某系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本职工作中,因违反职责,给被害人造成重大财产损失而涉嫌构成滥用职权罪。案发后,两犯罪嫌疑人积极配合办案机关侦查,如实供述罪行,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本次听证会参与人员主要就两犯罪嫌疑人是否符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发表了意见。最后将由检察机关作出是否从宽处理或者如何从宽处理决定。

任旭荣律师在本次听证会上首先感谢下城区检察院以召开公开听证会的形式,听取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近亲属发表意见,并且接受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本案处理的公开质询和监督。任律师说这在她30年的刑事辩护生涯中尚属首次,她相信这对于本案的公正处理意义不凡,也是推动刑事司法进步的有益尝试。然后任律师就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的罪过形式、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认罪态度和积极赔偿减轻受害人损失等方面为刘某某进行了罪轻辩护,提出本案犯罪嫌疑人符合认罪认罚从宽的条件,建议检察机关对刘某某作出不起诉的处理,得到了不少与会人员的认同。

6363125496292148143198651.png



咨询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0571-28069889 / 0571-28055166